CNAS-RI01:2019《检验机构认可规则》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(CNAS)针对检验机构认可制定的核心规范文件,以下是其核心内容及实施要点:
一、基础信息
- 发布日期:2019年12月31日
- 实施日期:2020年3月31日
- 替代版本:取代CNAS-RI01:2018,2024年12月1日废止
- 适用范围:规范CNAS对检验机构的认可程序和要求,包括认可条件、流程、多场所管理、变更及处罚措施等
二、核心内容
- 认可条件
- 法律地位:申请人需为法律实体或其明确部分,具备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。
- 管理体系:符合CNAS认可准则(如CNAS-CI01)及相关应用说明,并有效运行至少6个月。
- 技术能力:具备与申请范围匹配的设施、设备及人员,测量结果需满足计量溯源性要求。
- 认可流程
- 初次认可:包括意向申请、文件评审、现场评审(含管理体系和技术能力评估)、整改验收及批准发证。
- 扩大认可范围:需提交申请并通过补充评审。
- 监督评审:每12个月一次定期监督,必要时增加专项监督。
- 复评审:认可证书到期前3个月申请,流程与初次认可类似。
- 多场所检验机构要求
- 统一管理:所有场所需纳入同一管理体系,明确总部与分场所的职责划分。
- 评审覆盖:现场评审需覆盖所有关键场所,特殊情况下可抽样评审。
- 变更与处罚
- 变更管理:机构名称、地址、授权签字人等变更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CNAS。
- 处罚措施:包括告诫、暂停、撤销认可等,新增要求机构在受行政处罚后20个工作日内通报CNAS。
三、2023-2024年修订要点
- 新增行政处罚通报义务
- 检验机构在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时,需在2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CNAS秘书处。
- 暂停受理变更的触发条件
- CNAS启动专项监督或投诉调查后,暂停受理机构的变更、注销申请直至程序完成。
- 实验室与检验机构资质互认优化
- 已获实验室认可的机构申请检验机构认可时,管理体系运行时间缩短至3个月。
四、配套文件与实施建议
- 相关规范文件
- 基本准则:CNAS-CI01:2012《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》。
- 应用说明:涵盖建设工程、特种设备、网络安全等领域的30余项专用准则。
- 指南文件:如CNAS-GI001《检验机构认可指南》指导体系建立与评审准备。
- 合规建议
- 体系建立:参考CNAS-GL011/012完善内审和管理评审机制。
- 动态更新:关注CNAS官网发布的修订文件(如CNAS-RI01:2024)及领域应用说明。
- 风险防控:定期自查公正性、保密性及技术能力,避免因违规导致认可资格暂停。
五、文件获取与废止信息
- 现行版本:CNAS-RI01:2024于2024年12月1日实施,替代2019版。
- 废止文件:CNAS-RI01:2019自2024年12月1日起废止,但历史认可活动仍按原规则追溯。
如需完整文件或修订说明,可访问CNAS官网或参考附件中的修订说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