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(简称国家认监委,CNCA)于2025年9月4日发布第16号公告,公布新版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》(以下简称新版规则),取代2016年第20号公告的旧版规则。新版规则旨在加强质量认证行业公信力,压实认证机构主体责任,提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(QMS,如ISO 9001)的有效性。本文基于国家认监委官网(www.cnca.gov.cn)公告原文,结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》和CNAS(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)相关要求,详细解析公告内容、实施要点及对认证机构、获证组织和实验室的影响,特别适用于新能源、环境、食品等领域的认证活动。
公告内容解析
背景与目的
新版规则由国家认监委组织修订,经委务会议通过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》等法规,旨在:
- 提升公信力:解决认证行业中形式化、低质量认证问题,确保认证结果可靠。
- 压实主体责任:强化认证机构在审核、监督和证书管理中的责任。
- 增强有效性:优化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流程,确保获证组织的管理体系持续改进。
核心要点
根据公告,以下为新版规则的关键内容和实施安排:
- 实施时间:
- 生效日期: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,旧版规则(2016年第20号)同时废止。
- 过渡期:2025年9月4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,新旧版规则并行适用。
- 过渡期安排:
- 持有旧版规则认证证书的组织,可申请换版审核,结合年度监督或再认证实施。
- 符合新版规则要求的,换发新证书,证书有效期与原证书一致。
- 认证活动要求:
- 自2026年1月1日起,所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活动必须遵循新版规则。
- 认证机构职责:
- 开展新版规则学习培训,修订管理和技术文件,完善认证程序。
- 确保认证人员能力和认证过程符合新版规则要求。
- 获证组织职责:
- 学习新版规则,提升人员能力,适时换版证书,确保管理体系合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