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NAS-CI01:2012 《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》PDF下载

CNAS-CI01:2012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(CNAS)制定的检验机构能力认可的核心规范,等同采用ISO/IEC 17020:2012,旨在确保检验机构的技术能力和公正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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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基本概况

  • 发布时间:2013年3月1日,替代旧版CNAS-CI01:2006。
  • 实施时间:2013年6月1日。
  • 标准编号:CNAS-CI01:2012(2019年进行第二次修订)。
  • 国际对标:完全等同采用ISO/IEC 17020:2012,结构术语与ISO 17000系列标准统一。
  • 核心目标:规范检验机构的能力和运作要求,增强客户及监管机构对检验结果的信任。

二、核心内容

准则分为8大条款,涵盖以下核心要求:

  1. 通用要求
    • 公正性与独立性:检验机构需制定程序确保不受利益干预,依据独立性分为A类(完全独立)、B类(有限关联)和C类(隶属于受检方)。
    • 保密性:保护客户信息,检验员需主动确认保密需求。
  2. 结构要求
    • 法律地位:检验机构需为独立法律实体或法律实体明确授权部分,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。
    • 组织管理:明确内部职责,技术负责人需具备本科+5年经验或大专+10年经验。
  3. 资源要求
    • 人员:检验员需专业培训并定期监督(每年至少1次现场目击评审)。
    • 设备与设施:仪器需可溯源至国家标准。
    • 分包控制:分包项目需获客户同意并评估分包方能力。
  4. 过程要求
    • 检验方法:优先采用标准方法,非标方法需文件化并告知客户。
    • 记录与报告:记录需完整可追溯,报告实行“检验员→复核人→签发人”三级签发,发现违规行为需报告主管部门。
    • 投诉与申诉:建立透明处理机制。
  5. 管理体系要求
    • 采用GB/T 19001原则,要求文件控制、内审、纠正预防措施等。

三、认可要求

申请CNAS认可的检验机构需满足以下条件:

  1. 法律地位:合法注册,多场所机构需符合属地法规。
  2. 管理体系
    • 按准则建立体系,正式运行≥6个月。
    • 完成覆盖全要素的内审和管理评审。
  3. 技术能力
    • 人员数量及能力匹配业务范围(如授权签字人需CNAS考核)。
    • 通过能力验证(CNAS-RL02)。
  4. 资源配备:设施、设备满足检验需求,量值溯源符合CNAS要求。

四、特定领域应用说明

CNAS针对不同行业制定补充指南,例如:

  • 节能检验:要求识别能效违规并及时报告。
  • 工厂检查:区分质保能力检验与产品一致性检验。
  • 特种设备:需符合专项应用说明。

五、公正性保障

  1. 利益回避:检验机构不得从事设计、生产等利益冲突活动。
  2. 监督机制:公开投诉渠道,接受社会监督;CNAS定期监督评审(每12-18个月)。

六、文件修订

  • 2019年修订:调整术语一致性,未改变核心要求。
  • 动态跟踪:CNAS持续更新应用说明,机构需关注官网公告。

总结

CNAS-CI01:2012通过标准化结构、分类独立性管理和多领域细化指南,构建了检验机构能力的权威认可框架。其核心价值在于以国际标准为基准,结合中国监管需求,推动检验活动的公信力与专业性。申请机构需严格遵循“法律合规→体系建立→资源配备→过程控制”的路径,并适配行业特定要求。

如需全文,可访问:CNAS检验机构认可规范页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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